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景德路院区 三号楼修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16年09月08日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景德路院区
三号楼修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景德路院区三号楼修缮项目已立项,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15334平方米,占地面积:219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六层。于1998年6月开工建设,2000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
二、招标范围:
景德路院区三号楼进行局部修缮,本次修缮的区域为2-5层的病房及部分地下室机房区域,该工程投资概算992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报名后通过医院资格预审后获取)
三、 参加企业的资格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5、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6、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近三年内(2013年4月至今,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且表现良好。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市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资料提供
2016年 9 月 8 日至2016年 9 月 15 日,上午8:00~17:00(即五个工作日内)。报名者需自行对现场进行勘查,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公司资料,资料内容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企业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企业派遣本项目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均需签字或盖章(若为委托投标需提供)。
7.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投标需提供);
8.苏州市姑苏区(原平江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
9.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均盖企业红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城 联系电话:0512-80693512 /80693513;
电子邮箱:2634983462@qq.com
报名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
住院楼五楼东3512室(总务处)。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总务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