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流车运送服务谈判公告
来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20年12月02日
一、采购内容
1、采购编号:ZB2020-YL-243
2、项目名称:医院物流车运送服务
3、服务期:1年
4、项目概况:
为了便于医院各院区间的相关医疗物品运输及物资调配,配置往返总院(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景德路院区(姑苏区景德路303号)、康复中心(十九病区,姑苏区西环路717号)、星湖医院(二十病区,工业园区亭盛街1号)物流往返专车,全年无休。
(1)物流车路线一:康复中心、景德路院区、星湖医院、总院往返路线及时间
每天 | 车次一 | 车次二 | 车次三 | ||||||||
发车 | 站点 | 站点 | 达到 | 发车 | 站点 | 达到 | 发车 | 站点 | 站点 | 达到 | |
发车时间 | 9:30 | 10:00 | 10:50 | 11:30 | 12:00 | 13:00 | 13:45 | 14:00 | 15:00 | 15:50 | 16:30 |
站点名称 | 康复中心 | 景德路 | 星湖 医院 | 总院 | 总院 | 景德路 | 总院 | 总院 | 景德路 | 星湖 医院 | 总院 |
(2)物流车路线二:景德路院区、康复中心往返路线及时间
每周二、四 | 车次一 | 车次二 | ||
发车 | 达到 | 发车 | 达到 | |
发车时间 | 13:00 | 13:30 | 14:00 | 14:30 |
站点名称 | 景德路 | 康复中心 | 康复中心 | 景德路 |
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字);
3、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被授权人在代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法人报名可不提供);
5、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图。)。
6、封面提供报名公司名称、联系电话、邮箱。
注:以上资料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
四、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下的采购活动。
3、各报名单位应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加或成交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12月8日8:00~16:30(五个工作日)
六、报名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住院楼5楼东招标采供中心3516室
七、联系人:王老师 0512-80693516
八、谈判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邮件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