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用水协议供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来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24年10月23日
一、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SDFE2024-377
2、项目名称:服务用水协议供货
3、服务期:3年
4、采购内容及清单:
饮用水种类 | 规格 | 每年预估采购量 | 备注 |
瓶装纯净水或矿泉水 | ≥320ml | 50000瓶 | 供货期内根据实际需求,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
桶装水 | ≥17L | 400桶 |
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红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饮用水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
3、被授权人所在代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
4、经销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5、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合格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6、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还应提供其代理的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
7、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8、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搜索公司名称→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9、封面提供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四、 1、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下的采购活动。
3、各报名单位应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谈判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齐全、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加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8:00~16:30(五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
请将以上所需报名资料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文件,并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后发送至邮箱: sdfeyzbcgzx@126.com
联系人:招标处 0512-80693525/80692972
七、谈判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邮件通知)
八、如需来院请扫码填写预约登记信息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