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室内空气检测服务谈判公告
来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24年06月17日
一、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SDFE2024-266
2、项目名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室内空气检测服务
3、服务期:3年
4、项目范围及要求:
(1)检测范围:总院、景德路院区门急诊候诊区域。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点位:共9个。总院门急诊一层2个点位、二层2个点位、三层2个点位;景德路院区门诊一、二、三层候诊区各1个点位。检测项目:风管内表面积尘量、送风中细菌总数、送风中真菌总数、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风管内表面微生物(细菌总数)、风管内表面微生物(真菌总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
(3)室内空气检测点位:共9个。总院门急诊一层2个点位、二层2个点位、三层2个点位;景德路院区门诊一、二、三层候诊区各1个点位。检测项目:温度、风速、噪声、照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入性颗粒物、空气细菌总数、甲醛、氨、笨、甲苯、二甲苯。
(4)检测依据:GB/T 18204.5-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T 18204.5-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GB/T 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 18204.1-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WS394-201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5)判定依据: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红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
3、被授权人所在代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
4、提供满足本项目检测内容的检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近三年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室内空气检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6、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搜索公司名称→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7、封面提供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四、1、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下的采购活动。
3、各报名单位应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谈判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齐全、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加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8:00~16:30(五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
请将以上所需报名资料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全称”命名后发送至邮箱: sdfeyzbcgzx@126.com
联系方式:招标处 0512-80693525/80692972
七、谈判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邮件通知)
八、如需来院请扫码填写预约登记信息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