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普通婴儿配方奶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项目 院内自行采购公告
来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24年06月13日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普通婴儿配方奶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项目 院内自行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就普通婴儿配方奶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自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组织类型:院内自行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通婴儿配方奶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
2、简要技术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对两院区所使用的普通婴儿配方奶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采购
3、供货周期:供货周期24个月,供货量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
三、对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单位有以下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2.需提供婴幼儿配方奶注册许可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许可证;
3.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许可证明及相应检验检疫证明;
4.其他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资质证明。
五、投标报价要求
1. 各投标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及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按标段报出针对配方的供货价格。
2.报价按招标标段填写单价 ,以最小包装单位(罐)议价,每种物资只允许有一种报价(后附报价单统一格式);
3. 投标文件的报价(含税)采用人民币表示。
4. 供货周期内不得调高供货价格。
六、付款方式及费用结算:
1、采购方收到货物后于每月三十日结算,货款支付则在结账后的两月内根据供货方所开具的发票支付。
2、如因供货质量或时间等原因造成扣款项,双方确认后,在下月费用中扣除。
七、配送质量标准
(一)、产品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符合婴儿配方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0765-2010。
2、包装: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和地址,产品规格,营养素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清洁干燥,必须罐装包装。
3、产品来源:原装进口或者原料进口国内分装。
4、每一批产品到货均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随货同行。
5、产品运输需控温运输,保证产品品质。
(二)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产品需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八、 产品配送质量要求
1、中标单位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医院营养科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采购以实际需求为准。若发现有质量不符者,医院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营养科发出采购需求后,需在 7 天内完成供货,如因延迟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九、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装订份数及密封要求详见10(信息征集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 以最小包装单位(罐)议价
● 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企业相关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配方生产经营相关资质证明
● 法人代表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需提供,授权人及被授权人均需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报价分析表
● 诚信承诺书
以上资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均加盖企业红章。
十、投标文件份数:十份(一份正本,九份副本),资料正式装订稿须分别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后密封装订,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招标参与企业,必须按上述要求执行,否则医院有权取消其招标参与资格。
十一、报名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报名期限: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临床营养科
3、联系人:府霞敏
4、固定电话:0512-80691006
5、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临床营养科
2024年6月13日
各标段相关参数详见附件1肠内制剂相关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