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颤/监护系统谈判采购公告
来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20年06月22日
一、采购内容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使用科室 |
ZB2020-YL-005 | 除颤/监护系统 | 1台 | 呼吸科 |
简 要 技 术 要 求 | 1.电源:交直流供电均可独立工作,交流:200-240V,50-60Hz;直流:每块充足电的电池,能连续监护时间≥150分钟或以最高能量放电除颤次数≥35次; 2.工作环境温度:0-45℃;工作环境湿度:30-95%; 3.高分辨率显示器,屏幕尺寸≥5.5英寸; 4.心电(ECG)监护功能:≥3导联心电监护; 5.除颤波形:双相波; 6.除颤方式: 至少具有手动除颤和半自动体外除颤功能; 7.充电时间: 充电至最大能量≤6秒; 8.除颤电极:配有标准成人和儿童除颤电极; 9.存储功能: 除颤报告,报警报告,趋势报告等; 10.有病人阻抗及除颤能量显示功能; 11.有心电、脉搏血氧饱和度(SpO2)、无创血压监护功能; 12.具有信息显示、记录、打印功能; 13.带起搏功能。 |
二、参与投标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具有合法的代理商资格;
7、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法的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单位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授权书需授权方盖公章。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三证的副本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字);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页)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6、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图);
7、所报品牌型号的相关参数、彩页及使用单位清单等;
8、封面提供投标公司名称、投标人电话、邮箱以及设备品牌和型号。
注:以上资料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
四、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下的采购活动。
3、各报名单位应承诺对自己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加或成交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6月29日8:00~16:30(五个工作日)
六、报名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住院楼东5楼招标采供中心
七、联系人:鹿老师 0512-80692972 袁老师 0512-80693525
八、谈判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邮件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