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院高级专家诊疗诊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16年04月22日
关于调整我院高级专家诊疗诊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高级专家诊疗中心专家门诊诊察价格项目的通知》(苏价医【2015】285号)文件通知要求,我院经过组织专家自报、医院自审、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批复后,现有33位高级专家符合出诊资格,诊查费结合苏州市其他医疗机构初步定为:第一档300元/次、第二档200元/次、第三档100元/次。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1、出诊专家普通专家门诊时间占本人门诊出诊时间总数比例的要求:
第一档专家不低于1/3、第二档专家不低于1/2、第三档专家不低于2/3 。
2、为保障诊疗质量,每位专家每半日工作量不超过15个。
3、高级专家出诊资格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如今后有专家具备了相应的资格,可以申报。
4、价格水平动态管理,医院可以根据实际调整,但必须保持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调整周期不得少于6个月,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50%。
5、高级专家诊查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患者自行负担。
附高级专家名单:
第二档:冯星、王晓东、汪建、武庆斌、柴忆欢、张锡庆、古桂雄、吴葆德、张瑞宣
第三档:顾志城、周云、封其华、李晓忠、谢敏慧、徐永根、孙庆林、肖志辉、丁晓春、李岩、汤继宏、王科文、严文华、吕海涛、季伟、刘继贤、郝创利、胡绍燕、何海龙、王易、田健美、孙凌、盛锦云、陈临琪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1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