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
来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19年12月20日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114号)的文件精神,自2019年12月30日24时起,取消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的差率和差额加成政策,销售价格按实际采购价格执行。我院将执行新的医用耗材价格。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物价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来源: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19年12月20日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114号)的文件精神,自2019年12月30日24时起,取消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的差率和差额加成政策,销售价格按实际采购价格执行。我院将执行新的医用耗材价格。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物价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